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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秋田微: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2023-08-30  

证券代码:300939        证券简称:秋田微           公告编号:2023-043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
独立董事邹海燕先生、钱可元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邹海燕先生、钱可元先生自2017年09月0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
故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
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海燕先生、钱可元先生未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其他直系亲属或其他关联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邹海燕先生、钱可元先生辞
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且邹海燕先生辞职
将导致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故该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
独立董事填补空缺后方能生效。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邹海
燕先生、钱可元先生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
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邹海燕先生、钱可元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
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邹海燕先生、钱可元
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于2023年0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同意补选杨轶彬先生、柴广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
(前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同意自股东大会选举其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
选举杨轶彬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提名委
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举柴广跃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杨轶彬先生、柴广跃先生均已取得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杨轶彬先生、柴广跃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
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8 月 30 日
    附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轶彬先生简历:
    杨轶彬先生,出生于 1970 年 07 月,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大学,工商管理
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 年 07
月至 1993 年 12 月任深圳市石化塑料有限公司经理;1994 年 03 月至 2006 年 09
月任深圳市法威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首席合伙人;2006 年 10 月至 2007 年 10
月任深圳市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 年 10 月至 2009 年 03 月任
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合伙人;2007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1 月
任中竞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2009 年 03 月至 2013 年 04
月任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2013 年 04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2019 年 01
月至 2019 年 12 月兼职深能(河源)电力有限公司税务咨询顾问;2019 年 12 月
至今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信永中和工程
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
    杨轶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
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柴广跃先生简历:
    柴广跃先生,出生于1959年05月,中国国籍,毕业于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
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获国家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2005年03月至2017年04月就职于深圳大学,任教授;2017年04月至2023年06
月就职于深圳技术大学,任教授。2016年06月至今任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2020年01月至今任深圳市紫光照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2020年12月至今任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05月至今任深
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303)独立董事。
    柴广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
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