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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极光: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比例达到5%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2023-10-18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3-045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比例达到5%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姜发明、潘连兴、深圳市南极光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深圳市奥斯曼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由 118,425,692 股增加至 223,290,778 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姜发明、潘连兴、深圳市南极光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奥斯曼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股
数量因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由 69,517,960 股增加至 111,228,736
股;其合计持股比例因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被动稀释,由 58.70%降至 49.81%,变动比例达 8.89%。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
化。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姜发明、潘连兴、深圳市南极光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深圳市奥斯曼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姜发明、潘连兴、深圳市南
极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极光管理”)、深圳市奥斯曼咨
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奥斯曼”)(以上股东简称“信息披露义
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 书》, 信息 披露义 务人 合计持 有 公 司 股 份
111,228,736 股,因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其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 58.70%
变为 49.81%,变化比例达到 8.89%。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8,425,692 股
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转增 71,055,415 股,转增后公
司总股本增加至 189,481,107 股。姜发明、潘连兴、南极光管理、奥斯曼合计持有公
司的股份数量由 69,517,960 股变为 111,228,736 股,占总股本比例 58.70%,比例未
发生变化。

    2、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2 年 5 月 10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22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090,976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的
总股本增加至 190,572,083 股。姜发明、潘连兴、南极光管理、奥斯曼合计持股数量
不变,因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由 58.70%变化至 58.37%。

    3、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及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条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对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44,57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
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数由 190,572,083 股变更为 190,127,513 股。姜发明、
潘连兴、南极光管理、奥斯曼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因总股本减少,持股比例由 58.37%
变化至 58.50%。

    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07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最终发行数量为 33,163,265 股,该部分股份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90,127,513 股增至 223,290,778 股。姜发明、
潘连兴、南极光管理、奥斯曼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因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从 58.50%
被动稀释至 49.81%。

    综上,姜发明、潘连兴、南极光管理、奥斯曼自本次变动前至本次权益变动报告

书签署日合计持股比例累计减少了 8.89%。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首发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
                                       股数         持股比例     股数          持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1,331,000       26.46    50,129,600         22.45
  姜发明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31,331,000       26.46    50,129,600         22.45
                合计持有股份           31,331,000       26.46    50,129,600         22.45
  潘连兴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31,331,000       26.46    50,129,600         22.45
 南极光管     合计持有股份              3,427,980        2.89     5,484,768          2.46
   理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3,427,980        2.89     5,484,768          2.46
                合计持有股份            3,427,980        2.89     5,484,768          2.46
  奥斯曼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3,427,980        2.89     5,484,768          2.46
            合计持有股份              69,517,960        58.70   111,228,736         49.81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是根据总股本为 118,425,692 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
例是根据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223,290,778 股计算,上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
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
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四、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