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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极光: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11-28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3-068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及作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并回购注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646,406 股。
    本次回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数量为 646,406 股,回购价格为 9.4425
元/股,回购本金总金额为 6,103,689 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1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及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23,290,778 股变更为 222,644,372
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为准),公司注
册资本由 223,290,778 元变更为 222,644,372 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
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
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
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
减少注册资本的事宜。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
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邮件方式申报债权,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时间:2023 年 11 月 28 日起 45 天内,每个工作日 9:00-12:00;14:
00-17:30。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芙蓉路 5 号深圳
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朱安娜
    联系电话:0755-29691606
    电子邮箱:njgzq@cnnjg.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