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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识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2-22  

      证券代码:300941        证券简称:创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0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五) 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2 日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 100 号融侨中心 1707

室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更生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118,619,5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8.2573%。

    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共 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0,556,97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1848%。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均于现场会议结束前以

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故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均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完成了表决。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531,4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2078%。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8,619,5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531,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8,619,5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531,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 3

项制度的议案》

    3.01《修订<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118,619,5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531,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02《修订<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 118,619,5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531,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3《修订<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118,619,5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531,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魏小江、柴玲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北京市康达律师

事务所关于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创识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