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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硕科技: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0  

                                                    证券代码:300951           证券简称:博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 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三)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0 日(星
期三)9:15 至 15:00 内的任意时间。
    (二) 会议召开的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路 26 号深圳市
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三)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四)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思通先生。
    (六) 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 12 人,代表股份 90,012,55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592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 5 人,代表股份
90,000,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582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 7 人,代表股份 12,3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02%。
    (二)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 9 人,代表股份 12,55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三)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要求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所示: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001,9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2%;反对 6,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弃
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5.5378%;反对 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928%;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693%。
    表决结果: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001,9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2%;反对 7,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弃
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5.5378%;反对 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9482%;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139%。

                                    2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001,9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2%;反对 6,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弃
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5.5378%;反对 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928%;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693%。
    表决结果: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003,3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8%;反对 6,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弃
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6.6932%;反对 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928%;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139%。
    表决结果: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002,3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7%;反对 10,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弃
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8.7251%;反对 1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4781%;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68%。
    表决结果: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001,0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2%;反对 7,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弃
权 3,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3665%;反对 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9482%;弃权 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853%。
    表决结果: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001,0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2%;反对 7,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弃
权 3,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3665%;反对 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9482%;弃权 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853%。
    表决结果: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001,0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2%;反对 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弃
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3665%;反对 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1195%;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139%。
    表决结果:通过。
    (九)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001,9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2%;反对 7,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弃
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5.5378%;反对 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9482%;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139%。
    表决结果:通过。

                                    4
    (十)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002,4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8%;反对 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
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9.5219%;反对 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641%;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139%。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001,0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2%;反对 8,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65%;反对 8,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1195%;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139%。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001,0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2%;反对 8,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65%;反对 8,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1195%;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139%。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003,3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8%;反对 6,5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932%;反对 6,5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928%;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139%。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王鹏律师、马宏继律师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
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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