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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硕科技: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2023-10-26  

证券代码:300951           证券简称:博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
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就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同日,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就激励计划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博硕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法律意见书。
    2、2022 年 7 月 5 日至 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公告栏公示了本次激励对象

                                     1
的姓名和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
异议。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

示情况的说明》。
    3、2022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

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的授权日/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
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2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同日,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
具了《关于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法律意见书。
    5、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完成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登记工作,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6、2023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2
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 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股权激励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实意

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出具了《北京市竞天公
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价格调整、行权和解除限售、注销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由授予价格 23.35 元/股调整为 22.105 元/股,并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22.105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共计 6,000 股。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事
项出具了《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调整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回购注销。
    鉴于激励计划中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
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前述 2 名离职激励对象合计获
授 6,000 股限制性股票,未解除限售的股票合计 6,000 股,本次拟回购注销 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5%。

                                     3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31 人变更为 29
     人,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672,000 股减少至 666,000 股,其中已解除限售的 199,800
     股,未解除限售的 466,200 股。

         (二)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
     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
     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鉴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需对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 = 0  

         其中: 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 V 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规则,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应由授予价格 23.25 元/股

     调整为 22.105 元/股。本次调整系公司分红派息,仅需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做
     相应调整。
         因此,公司将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22.105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回购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计息区间为自激励计划授予日起
     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有关事项之日止。

         (三)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63,478,200     52.604%          -6,000      63,472,200     52.602%

    高管锁定股          6,000        0.005%             -            6,000       0.005%

    股权激励限售股     472,200       0.391%           -6,000        466,200      0.386%

    首发前限售股      63,000,000     52.208%            -         63,000,000     52.210%

二、无限售流通股      57,193,800     47.396%            -         57,193,800     47.398%

三、总股本           120,672,000      100%            -6,000      120,666,000     100%

                                               4
    注 1:部分数据分项加总不等于总项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 2:上表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具体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激励计划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 划的继
续实施,公司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激励计划的后续工作。
    (二)对应的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方式如下: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后,减少公司此部分对应的因回购义务确认的
负债及库存股金额,并相应减少股本,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股份数量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
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层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
职责,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相关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有关事项符合《深圳市博
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宜,并同意将
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

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5
因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23.35
元/股(授予价格)调整为 22.105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
购价格事项已履行现阶段所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
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同意
公司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22.105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上述
已离职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000 股。
    (三)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认为: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
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激励计

划回购注销、调整回购价格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办
理回购股份注销登记以及就本次回购注销导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事宜履行《公
司法》规定的减资程序。
    2、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资金来源以及回购价格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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