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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力股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9-26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债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人”)作为安徽
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英力股份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2 号)核准,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了 34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 34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8,039,405.66 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331,960,594.3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出具容诚验字[2022]230Z0206 号
《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暂时闲置原因

       根据《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证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所募集资金总额
扣除发行费用后,具体投资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预计总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年产 200 万片 PC 全铣金属精密结
 1                                                   22,585.00            22,585.00
         构件项目


                                           1
       PC 全铣金属精密结构件技术改造
 2                                                   4,128.00              4,128.00
       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7,287.00              6,483.06
                 合计                               34,000.00             33,196.06
注:上述项目中,“PC 全铣金属精密结构件技术改造项目”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英力实
施,其他项目由公司实施。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年产 200 万片 PC 全铣金属精密结构件项目                 22,585.00          2,000.00
PC 全铣金属精密结构件技术改造项目                         4,128.00             0.00
补充流动资金                                              6,483.06         6,483.33

                   合计                                 33,196.06          8,483.33
注: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 6,483.33 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 0.27 万元资金来
源为存款利息收入。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为 34,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196.06 万元,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8,483.33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4,712.73 万元。

     近年来,受全球经济不景气、消费端需求下滑及欧美通货膨胀严重等因素
的影响,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出现大幅下滑,公司笔记本电脑结构件业务订
单也随即减少;中美贸易摩擦使部分品牌客户将订单移往东南亚等其他国家和
地区,进一步加剧了公司笔记本电脑结构件业务订单的减少。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可转债募集资金在短期内
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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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
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3 年 8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可转换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
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5,298.28 万元(含利息收入),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9,298.28 万元(含利息收入),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
16,000.00 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
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可
转债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
要性

    基于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现阶段可转债募集资
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使
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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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预计约 315.00 万元(按贷款利率与募集资金
专户协定存款利率差计算,最终补充流动金额以实际为准)。因此使用可转债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
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

     (三)关于本次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
明

     公司本次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将严格
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
工作。同时,公司将不会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
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
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审议程序

     2023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英力股份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可

                                    4
转债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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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
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海波                  张文海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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