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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格林精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精密结构件及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2023-08-28  

证券代码:300968         证券简称:格林精密          公告编号:2023-033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建设精密结构件及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项目所需的土地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后续实施尚需向政府有
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
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
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强度、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周期、固定资
产投资金额及项目建成后产值及纳税额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
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本次项目投资是公司基于对行业前
景的判断,项目投入运营后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
等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

    3、本次投资项目需根据资金到位的情况分步实施,项目所需资金受资金筹
措、信贷政策及融资渠道等因素影响,具体投资金额和资金落地时间具有不确定
性,存在项目建设进度不达预期或项目终止的风险;

    4、若公司未能在规定的时间达到约定的投资规模、投资强度、固定资产投
资比例、土地产出率及单位税收产出等,公司需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进而可能对
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5、对外投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况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
外投资建设精密结构件及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根据经营发展规划需
要,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布局,为进一步增加公司的优质产能和综合竞
争力,公司拟于与惠州市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实施监管
协议》(以下简称“《项目协议》”),拟受让位于惠州市惠城区高新技术产业
园鹿岗片区 03 单位地块土地使用权,用于公司投资建设“精密结构件及智能制
造生产基地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规模 10.68 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
权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签署项目协议、办理投资立项、购买土地使用权等实施本项
目相关的全部事宜。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投资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取得政府相关部门
关于项目核准、备案以及规划、施工等相关许可手续。

     二、投资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惠州市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岃洛二路 11 号惠城高新园综合服务中心二
楼

     3、性质:地方政府机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关联关系:公司与惠州市惠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
关系。

     三、拟投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精密结构件及智能制造生产基地

     2、项目计划投资金额: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 106,800 万元,其中,土地及
土建计划投入 76,000 万元,生产设备计划投入 17,4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3,400 万元。

    3、项目用地:该项目选址位于惠州市惠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鹿岗片区 03
单位 LG03-05-17、LG03-05-21 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 97,109 平方米(具体情
况以最终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所述为准)。

    4、项目计划建设进度:预计项目建设工期为 29 个月。项目计划在 2024 年
前动工建设,于 2026 年前竣工,并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项目计划在 2027 年投
产,于 2030 年达产。本次项目建设时间较长,可能存在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
的风险,届时公司将根据实际签署的协议推进项目进度。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相结合。

    四、项目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惠州市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乙方: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1、协助乙方或乙方项目公司申请惠城区、惠州市、广东省和国家的相关优
惠政策。

    2、协助乙方或乙方项目公司办理工商、税务、工程报建、环评、安评、消
防等审批手续。

    3、对乙方或乙方项目公司在筹备和生产过程中,涉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有关
事项,甲方给予协调。

    乙方应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1、乙方确保本项目总投资规模不低于 10.68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总投资
占比不低于 60%),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 11000 元/平方米,项目土地产出率及税
收产出,在项目投产之日起 4 年内逐年考核。

    2、第 1、2、3 年,年均土地产出率(工业产值)不低于 15447 元/平方米/
年(年均工业产值总额不低于 15 亿元),税收不低于 773 元/平方米/年(总额
不低于 7506.5 万元)。第 4 年,土地产出率(工业产值)不低于 18250 元/平方
米/年(该年工业产值总额不低于 17.7 亿元),税收不低于 913 元/平方米/年(总
额不低于 8866 万元)。

    3、自签署《国有建设用地确认书》之日超 6 个月内,取得相关许可证并动
工建设。

    4、自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之日起 3 年内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
收备案并运营投产。

    (三)违约责任
    甲方应协助乙方及其项目公司落实相关优惠政策,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如甲
方落实不到位,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合理时间内落实。
    乙方应确保按照协议约定的项目总投资规模、项目投资强度、项目土地产出
率及税收产出、项目的完工时间等规定进行投产建设,如未按照协议约定完成的,
需要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指定期限完成整改的,将按照
协议约定承担相应金额的违约金。

    五、对外投资项目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当前国内经济面临长期挑战,就公司而言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产业结构升级
和科技进步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个性化的市场需求与越来越短的产品生命周期,
不断加速传统制造业转型。要在加速转型基础上提高生产力和竞争力,公司要做
到缩短新产品周期,不断提高自动化水平达到降本增效,进一步提升产品高精度
化、稳定性和定制化的需求,所以投资建设新的生产基地对于公司产业结构升级
和持续发展具有必要性。

    公司经过长期发展,已形成多个精密结构件产品系列,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
和实际发展情况,对不同性质、工艺特点的产品做适当的生产制造规划非常有必
要。公司在努力构建、延长公司产业链,拓展业务领域的基础上,已在一些新产
品上有所突破,但受制于现有厂房空间有限,没有更多的发展空间。其次,因政
府规划改变,使公司原已规划的研发中心大楼项目无法按计划落地。

    同时,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对于结构精密、功能多样、工艺技术复杂的产品制
造提出更高要求,公司现有厂房规划已不符合当前快速发展的需要,主要包括:
一是原有厂房分块式设计,无法打破部门间壁垒,无法做到系统连贯、柔性的生
产制造。二是原有厂房平面跨度小,造成注塑设备、涂装线、装配等产线柔性受
限制,承载力小,设备上楼受限制,利用率低。三是厂内物流线路长且复杂,产
品三伤机率加大,增加运营成本和质量成本。

    绿色环保,节能减排、安全保密和人文关怀,是越来越多客户重点关注的内
容,为客户定制化产品提供特定的生产系统,形成更优化的工艺布局,更高级的
系统,更合理的空间利用,更安全的工作环境,对提升企业自身形象,降低运营
成本都大有裨益。

    项目建成后,将兼具精密结构件的工艺及生产要求,可满足客户和市场对产
品工艺的多元化需求,有利于公司智能制造的升级,有利于降本增效,有利于公
司投资扩充产能,实施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战略。

    (二)存在的风险

    1、本项目所需的土地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后续实施尚需向政府有
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
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
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强度、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周期、固定资
产投资金额及项目建成后产值及纳税额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
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本次项目投资是公司基于对行业前
景的判断,项目投入运营后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
等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

    3、本次投资项目需根据资金到位的情况分步实施,项目所需资金受资金筹
措、信贷政策及融资渠道等因素影响,具体投资金额和资金落地时间具有不确定
性,存在项目建设进度不达预期或项目终止的风险;

    4、若公司未能在规定的时间达到约定的投资规模、投资强度、固定资产投
资比例、土地产出率及单位税收产出等,公司需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进而可能对
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将根据本次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购买土地用于投资建设精密结构件及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是从公
司中长期战略需求出发,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拓展,有利于促进公司中长期战
略规划逐步落地,项目的开展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并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本次交易
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