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络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10-26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南京
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作为南京
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并询问了相关事项内容,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给予认可,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予其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
见
为推动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易易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发展,公司拟将持有
的苏州易易通 30%的股权(即人民币 1,170 万元的认缴出资额,其中已实缴 1,170
万元)作价人民币 1,170 万元转让予南京通络员工持股平台。公司董事会秘书蔡
立君先生拟为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董事刘超先生拟为
南京通络的有限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人员对本次股权
转让的详细介绍,同意公司将该事项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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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华 程 林 程家茂
2023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