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6 证券简称:达瑞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0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清平先生。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内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 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决定结果为准。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洪金路 48 号公司 1 号楼 9 楼会 议室。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68,337,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2.351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61,226,21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82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7,111,1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28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4,201,1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44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7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 人,代表股 份 4,198,4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50%。 3、公司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 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具体 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303,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09%;反对 33,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67,5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07%;反对 33,5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303,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09%;反对 33,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67,5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07%;反对 33,5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303,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09%;反对 33,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67,5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07%;反对 33,5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303,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09%;反对 33,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67,5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07%;反对 33,5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303,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09%;反对 33,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67,5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07%;反对 33,5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303,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09%;反对 33,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67,5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07%;反对 33,5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303,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09%;反对 33,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67,5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07%;反对 33,5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303,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09%;反对 33,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67,5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07%;反对 33,5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开展票据池 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303,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09%;反对 33,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67,5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07%;反对 33,5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303,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09%;反对 33,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67,5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07%;反对 33,5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清平、李东平、东莞市晶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 玉梅、东莞市晶鼎贰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付华荣、宋科强、彭成 效、张真红回避表决。该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1,186,714 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153,1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998%;反对 33,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67,5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07%;反对 33,5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清平、李东平、东莞市晶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 玉梅、东莞市晶鼎贰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付华荣回避表决。该议 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1,441,714 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08,1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065%;反对 33,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67,5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07%;反对 33,5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303,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09%;反对 33,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67,5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07%;反对 33,5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321,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66%;反对 16,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85,0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87%;反对 16,0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303,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09%;反对 33,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67,5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07%;反对 33,5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303,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09%;反对 33,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67,5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07%;反对 33,5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303,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09%;反对 33,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67,5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07%;反对 33,5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 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 会议形成的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