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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瑞电子:关于补选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3-12-20  

证券代码:300976           证券简称:达瑞电子         公告编号:2023-079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关于聘
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总经理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付华荣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付华荣先生因个人
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委员以及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付华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
职务。

    付华荣先生原定任期至 2025 年 5 月 17 日。截至本公告日,付华荣先生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 1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17%,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96,000 股
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的规定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付华荣先生另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洛阳晶鼎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66%。
付华荣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辞去上述职务后,付华荣先生将继续严格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及其本人所做出的承诺管理其所持公司股份。

    本次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故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新任董事前,付华荣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东莞市达瑞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
务。

    公司及董事会对付华荣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
衷心的感谢。

    二、 补选董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邓瑞文女士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在其当选非独立董事后,接
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 聘任总经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李清平先生为公
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本次聘任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 变更财务总监情况

    因工作安排需要,张真红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将继续担任公司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聘任唐志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及董事会对张真红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
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0 日
附件:


                             邓瑞文女士简历


    邓瑞文女士,1980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2002 年 3 月至 2002 年 7 月,任三亚三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销售部销售员;2003
年 7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 5 月至今,任深圳市宝富城
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5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公司董事;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东莞市高贝瑞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10 月至今,
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邓瑞文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洛
阳晶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59,730 股。李清平为
公司控股股东,李清平、邓瑞文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李东平、李玉
梅、洛阳晶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洛阳晶鼎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为李清平、邓瑞文的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况外,邓瑞文女士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李清平先生简历


    李清平先生,1978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2 年 7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广州市锋泰电器配件制造有限公司销售部销售员;
2003 年 8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7 年 11 月至今,任
东莞市东喜印务有限公司监事;2009 年 11 月至今,任深圳市科瑞普光电有限公
司监事;2011 年 2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广州弘康医疗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013 年 8 月至今,任秦皇岛市达瑞胶粘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
年 6 月至今,任苏州市达瑞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 年 10 月
至 2019 年 10 月,任公司总经理;2015 年 8 月至今,任洛阳晶鼎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7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市瑞元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 年 10 月至今,任东
莞市高贝瑞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 年 11 月至今,任洛阳晶鼎贰号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 年 7 月至今,任苏州市
粤瑞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清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509,700 股,通过公司员工
持股平台洛阳晶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93,200
股,通过洛阳晶鼎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54,180
股。李清平为公司控股股东,李清平、邓瑞文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
李东平、李玉梅、洛阳晶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洛阳晶鼎贰号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李清平的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况外,李清平先生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唐志建先生简历


    唐志建先生,1980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1 年 7 月至 2007 年 3 月,任富士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CMMSG 经营管理部管
理会计;2007 年 3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艾礼富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财务部
成本课长;2010 年 10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虎彩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财务
主任;2012 年 3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深圳市雷诺表业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财务经
理;2017 年 9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重庆市中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9 年 4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维仕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 年 8 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深圳多多买肉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 年 12 月至今,任
公司财务部高级财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唐志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