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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瑞捷: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6-20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3-032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瑞捷”)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

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 1 号 A 栋 31 楼公司尊重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其中独立董事黄丽珍女士、独立董事何俊辉先生、董事范文宏先生、董事吴小玲先

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文宏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

规定以及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激励计划》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实施权益分派,2022 年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授予数量拟调整为 2,652,525 股(含已作废的部分),授予价格拟调整为 13.67

元/股。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具 体 内容 详 见公 司于 同 日在 中国 证 监会 指定 信 息披 露网 站 巨潮 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吴小玲已回避表决,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 名激励对象因被动原因离职或主动辞职离职,已不符合

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其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1.61 万股( 调整后) 作废失效;8 名激

励对象自愿放弃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其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13.39 万股(调整后)作废失效,本次合计作废首次

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5.00 万股(调整后)。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具 体 内容 详 见公 司于 同 日在 中国 证 监会 指定 信 息披 露网 站 巨潮 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吴小玲已回避表决,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