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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尤安设计: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30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尤安建
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上海尤安
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
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的独立意见

     经检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经检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或关联资金往来。

     经检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
至报告期的对外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
告》。

     三、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政
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平等互利、定价公允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特此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徐晓东 _________________



    吴   冬 _________________



    顾   峰 _________________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