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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0-25  

证券代码:300983             证券简称:尤安设计               公告编号:2023-050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上午9:30在上海市宝山区殷高路1号中设广场3号楼(尤
安楼)公司六楼会议室(陈从周馆)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到 全体董
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泽淞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
的董事9名,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
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收购上海优塔城市规划设计顾问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合计人民币1元向非关联自然人贺炜、禹超瑾收购上海
优塔城市规划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塔规划”)合计40%股权。本次
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优塔规划100%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
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