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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福泵业: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12-09  

证券代码:300992            证券简称:泰福泵业          公告编号:2023-071
债券代码:123160            债券简称:泰福转债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7 日,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情况,公司总股本由 90,800,000
股增加至 90,800,119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90,800,000 元增加至 90,800,119 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
行修订。本次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 六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六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80 万元。                          90,800,119 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08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90,800,119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 二 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         第 二 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
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采用下列方 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采用下列方
式增加资本:                          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 司 采 用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的方式募集资
                                    金,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自由或
                                    通过触发转股条款转股,将按照约定
                                    的转股价格转换为公司上市交易的股
                                    票。转股产生的注册资本增加,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定期办理注册资本
                                    增加事宜。

   第八十二条 ……                      第八十二条 ……
   (一)……                           (一)……
   2、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        2、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
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提名,其提名 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提名,其提名
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 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
独立董事人数。                      独立董事人数,且提名人不得提名与
   (五)……                       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
   2、独立董事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分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
别选举;                            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法设立的投
                                    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
                                    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五)……
                                        2、独立董事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分
                                    别选举,且选举独立董事时中小股东
                                        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

    第 九 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            第 九 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
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 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
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 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
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其中独立董事连
    ……                                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
    第 九 十 九 条 董事连续两次 未 能        第 九 十 九 条 董事连续两次 未 能
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 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
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 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
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独 立 董
                                        事 连 续 两 次 未 能 亲 自 出 席 董 事 会会
                                        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该独
                                        立董事职务。

    第 一 百 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 届 满         第 一 百 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 届 满
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 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两日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其中独立董事应
内披露有关情况。                        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者其认为有必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 要引起上市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 情况进行说明。董事会将在两日内披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 露有关情况。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
董事职务。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独立董事 辞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 职导致董事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
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
                                        本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
                                        专业人士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如系独立董事辞职,公司应当自独立
                                       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
                                       选。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
                                       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 一 百 零 四 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       第一百零四条 独立董事的任免、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相关职权及义务应按照法律、行政法
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以及本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执行。
    第 一 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          第 一 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
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 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且独立董
一人。                                 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设
                                       董事长一人。

    第 一 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第 一 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职权:                                 职权:
    ……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
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 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
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 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
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 半 数并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不 在
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 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 且 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
运作。                               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 门委员会的运作。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一十五条   代表十分之一          第一百一十五条   代表十分之一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
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 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
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独立
                                     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应当经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及专门
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 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
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 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
数通过。                             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 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票。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
                                     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
                                     票。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修订后
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
全文,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