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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奇德新材:奇德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3-07-31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奇德新材
股票代码:300995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粤科汇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江门万达广场 1 幢 3617 室自编 01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七月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
“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15 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奇德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奇德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诺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5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员情况.........................................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6

第三节持股目的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8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8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 10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备查文件 ...................................................... 12

附表 ................................................................ 13




                                    3
                                第一节 释 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粤科汇盛   指             广东粤科汇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市公司、奇德新材       指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粤科汇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江门万达广场 1 幢
(有限合伙)                                  3617 室自编 01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科瑞投资管理有限公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 100 号
                                            大院 60 号 13 楼自编 1301、1302、1303、
司
                                            1315、1316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91440700MA5158MC48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2024 年 12 月 18 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及管理;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
    粤科汇盛      叶必和        男                   中国        中国            否
                                      人委派代表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6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企业资金使用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的 12 个月内无增持其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结合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减
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
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粤科汇盛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27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7.45%。本次权益变动后,粤科汇盛持有公司股份 42079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4.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粤科汇盛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
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2,062,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51%。本次权益变动
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无限售条件
 粤科汇盛                   6,270,000         7.45%      4,207,900      4.999%
                流通股
   合计                     6,270,000         7.45%       4.999%        4.999%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奇德新材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
   押、冻结等的情况。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次报告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法务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1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 上 市 公 司
                                           江门市
名称        有限公司           所在地
股票简称    奇德新材               股票代码   300995
信 息 披 露 广东粤科汇盛创业投 信 息 披 露 江门市蓬江区江门万达
义 务 人 名 资 合 伙 企 业(有 限 合 义 务 人 注 广场 1 幢 3617 室自编
称          伙)                     册地        01

拥有权益                    有无一致
         增加□减少不变,                     有□无
的股份数                    行动人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量变化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义务人是
否 为 上 市 是□否                 否 为 上 市 是□否
公司第一                           公司实际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
权益变动
         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方式(可
         其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导致股权比例稀
多选)
         释。




                                 13
信息披露
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 6,270,000 股
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
         持股比例: 7.45%
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
变动后,
信息披露
义 务 人 拥 持股数量: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数 4,207,900 股。
有 权 益 的 变动数量:出售 2,062,100 股
股 份 数 量 变动比例:2.451%
及变动比
例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
           是□否
来 12 个月
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
          是否□
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
票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