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德迈仕: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闻发布管理制度2023-12-01  

                                                  新闻发布管理制度


                   新闻发布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树立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良好形象,推动公司接受采访、沟通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
等有关活动的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2    公司接受新闻媒体及其他机构或者个人采访、新闻发布和
对外推广(下称“媒体信息管理”)等活动,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1.3    公司进行接受新闻媒体及其他机构或者个人采访、新闻发
布和对外推广等活动,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采取有选择性的、私下的或者暗示等方
式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二)诚实守信的原则:应本着客观、真实和准确的原则,不得
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也不得有夸大或者贬低行为;

    (三)保密原则:严格遵守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和保密
规定,公司相关人员不得擅自披露、透露或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也不得在公司内部刊物或网络上刊载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
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向外界传达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
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五)务实高效原则:公司将本着高效、务实的原则认真做好新
闻发布工作。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友好对待媒体的采访要求,尊重媒
体的新闻自由,主动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和建议,实现双向沟通,形成
良性互动。

                              第 1 页
                                                    新闻发布管理制度
       2     组织机构

       2.1 公司指定证券办为媒体信息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
媒体信息管理工作事务。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

       2.2 公司在媒体信息管理活动中的信息发布,涉及信息披露义务
的事项、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的,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在相关信
息披露之前,所有知情人均负有信息保密义务。

       2.3 董事会秘书担任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除非得到明确
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当避
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3     媒体来访工作管理

       3.1     公司及子公司人员和员工在面对各类媒体以及其他机构和
个人的采访要求、合作需求以及其他要求时,均不得擅自立即予以答
复,应详细记录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姓名(全名)、单位、
联系方式(座机、手机)、来访目的等)并第一时间向 证券办 汇报。

       3.2 对于所有来电、来访的人员,公司接待人员都要予以尊重。
接待态度要热情大方,要注意沟通的方式,不能直接拒绝对方的来电
或来访。

       3.3 公司及子公司任何部门和人员均不得擅自接受媒体的采访、
约稿以及对外发布任何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关的信息。

       3.4 新闻媒体采访公司高管或向公司高管约稿时,公司高管应
立即向证券办说明具体情况,由 证券办 根据新闻媒体的采访要求及
采访提纲,上报董事会秘书同意后,安排后续事宜,其中涉及重要采
访和信息发布的,需提交董事长审批。若为采访,采访内容履行上述
审批手续后,由被采访领导审定或被采访领导委托相关部门审定后方

                                 第 2 页
                                                 新闻发布管理制度
可接受采访;若为约稿,约稿内容经公司证券办审核后,经董事会秘
书或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发送媒体刊载。如上述信息发布涉及需要公司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应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完成审核流程并披露后才能进行对外宣传或
发布;任何单位、部门和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公
司未披露信息。

    3.5    新闻媒体采访公司、子公司及有关部门和人员时,由 证券
办 根据新闻媒体的采访要求及采访提纲,上报董事会秘书同意后,
安排后续事宜,其中涉及重要采访和信息发布的,需提交董事长审批。
若为采访,采访内容履行上述审批手续后,由证券办审定后方可接受
采访;若为约稿,约稿内容经公司证券办审核后,经董事会秘书或董
事长批准后方可发送媒体刊载。

    3.6     安排新闻记者到公司、子公司及各部门采访,或组织专题
新闻采访活动时,由证券办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协助。

    3.7     公司及各部门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事项或重大问题,要及
时报告证券办。公司、子公司、各部门以及公司高管、各部门主要负
责人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或约稿,均须经证券办统一协调,并按照本制
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3.8     为了提高公司美誉度和知名度,应安排专人负责将本单位
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文化、研发成果等优势撰写成正面新闻稿件,主
动发布在本公司官方网站或发往新闻单位;为保证对外宣传的准确性,
负责人对外发稿时,必须先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后,交由证券办审
核,并由证券办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批,其中涉及重要采访和信息发布
的,需提交董事长审批,相关新闻稿件履行上述审批流程后再予以盖
章签发。

    4     重大事件宣传工作管理

    4.1     对于公司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新闻报道,一律需经公司董事
会研究,由董事会授权的公司新闻发言人以统一口径对外发布,防止
失实、虚假、恶意的新闻事件发生。

                                 第 3 页
                                                     新闻发布管理制度
    4.2     对于公司范围内的问题性、批评性报道,公司应本着实事
求是的原则,注重策略,尊重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功能,维护公司良好
形象。

    5     新闻媒体接待工作管理

    5.1     新闻媒体工作人员来公司采访、调研的接待工作由证券办
负责。

    5.2    证券办应要求来采访的新闻媒体工作人员出示有关证明或
证件,对其身份进行核实并登记备案。

    5.3    新闻媒体工作人员到公司、子公司及各部门采访、调研时,
要认真了解其采访、调研意图,并及时向证券办报告。

    6     记录

    6.1    详见《信息发布登记表》。

    7     附则

    7.1     本规定正式实施后,以前有关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时,
按照本规定执行。

    7.2    本制度从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30 日




                                 第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