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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迈仕: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2-01  

证券代码:301007           证券简称:德迈仕            公告编号:2023-044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以书面方式等《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
达至各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下午 12:3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
通讯方式召开,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由监事会主席张
洪武先生主持,其中监事周文君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没有监事委托
其他监事代为出席或缺席会议。
    4、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
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
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监督权利、履行有关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
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该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
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验丰富、业务熟
练,能够在现有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要求下,尽职勤勉的完成公司年度财务审计
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原非职工监事周文君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非职工监事职务。
经公司监事会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李佳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
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非职工监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12 月 1 日
附件: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佳阳,男,1998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助理工程师。2020 年 7 月至今任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佳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与一致行动人关系;与公司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无关联关系。
    李佳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存在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