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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合达: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5-06  

                                                    证券代码:301029         证券简称:怡合达        公告编号:2023-

052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
以 2022 年年末总股本 481,557,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44,467,280.00 元(含
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共计转增 96,311,52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577,869,120 股;本年度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
额、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2、自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
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2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
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2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481,557,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 及 持 有首发前 限售股 的个人 和证券 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2.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 红 前 本公 司总股本为 481,557,6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577,869,12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5 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
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

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
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

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4、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70                伟盈新能源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4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3 年
5 月 12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
 件流通股/非   233,711,124     48.53%     46,742,225    280,453,349   48.53%
 流通股

 二、无限售
               247,846,476     51.47%     49,569,295    297,415,771   51.47%
 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481,557,600   100.00%      96,311,520    577,869,120   100.00%


注:以上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577,869,120 股摊薄计算,

2022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8763 元。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中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根据上
述承诺,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对最低减持价格限制

做相应调整。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村尾桃园二路 33 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黄强
     咨询电话:0769-82886777-785

     传真电话:0769-82881038
     十、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