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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合达:关于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3-07-25  

                                                    证券代码:301029         证券简称:怡合达     公告编号:2023-082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25 人,可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33,52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9%。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7 月 28 日,

敬请投资者注意。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的授权及《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了

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度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6 月 2 日至 2022 年 6 月 12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5、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度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确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6、2022 年 7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 131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154.56 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7 月 25 日。

    7、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4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8,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为

31.5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因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

完毕,根据《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

需回购注销的离职激励对象所涉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8,000 股调整为
57,600 股,回购价格由 31.56 元/股调整为 26.05 元/股。公司独立董

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就上

述事项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9、2023 年 7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时间为自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

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8 日,上市日期

为 2022 年 7 月 25 日,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届满,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为 2023 年 7 月 25 日至 2024 年 7 月 24 日。

       (二)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条件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1
        计报告;                                足解除限售条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2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信 会 师 报 字 [2023] 第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ZI10093 号审计报告,公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2022 年营业
                                               司 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收入不低于 240,000 万元或净利润不低于
                                               2,514,820,718.47 元,实
    50,000 万元。(“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
3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净利润”以公司
                                               净利润:506,401,313.1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
                                               元,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股
    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成本后的数值作为计算
                                               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
    依据。)
                                               润 为 : 523,406,976.65
                                               元。公司已达到本次业绩
                                               指标考核条件。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
    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
    的比例。
                                               2022 年度,125 名激励对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三个等级,考核
                                               象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为
    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
                                               “A”,个人层面解除限售
4   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比例为 100%。2 名激励对
    评价等级        A         B          C     象因离职不得解除限售,
                                               由公司回购注销。
    个人解除
                  100%       60%        0%
    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激励价格。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25 名激励对象办

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

明

       除因权益分派调整的影响外,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与公

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无差异。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2023 年 7 月 28

日。

       2、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33,52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577,811,520 股的 0.09%。

       3、解除限售人数:125 人。

       4、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实际解除

限售情况:
                                         本次可解除限售   剩余未解除限售的
序                        获授的限制性
         激励对象                        的限制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票数量
号                        股票数量(股)
                                             量(股)           (股)

       核心业务与技
 1                          1,778,400       533,520          1,244,880
       术人员(125 人)

            合计            1,778,400       533,520          1,244,880

     注:1、上表中仅包括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125 名激励对象的情况,不包含已
离职的 2 名激励对象的情况。
     2、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完成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81,557,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
每 10 股转增 2 股,因此上表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均进行了相应调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减
 股份类别
                                          变动数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一、有限售
              280,395,749      48.53%     -533,520    279,862,229       48.43%
 条件股份

 高管锁定
                      0        0.00%         0             0            0.00%
   股

 股权激励
               1,797,120       0.31%      -533,520     1,263,600        0.22%
 限售股

 首发前限
              278,598,629      48.22%        0        278,598,629       48.22%
   售股

 二、无限售
              297,415,771      51.47%     533,520     297,949,291       51.57%
 条件股份

 三、股份总
              577,811,520      100.00%       0        577,811,520      100.00%
     数

    注:1、本次变动前股份为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下发的截止 2023 年 7 月 19 日股本结构表所得。
    2、上述变动情况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