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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合达: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8-30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怡合达
保荐代表人姓名:龚启明                   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则亮                   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防止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   是
利益的内控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制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不适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2 年 4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月注销)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已审阅相关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已审阅相关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已审阅相关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拟于下半年开展培训工作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不适用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及解决措施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作的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填补本次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             是     不适用
5.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欺诈发行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9.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2023 年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作的承诺
10.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23 年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      是       不适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1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是       不适用
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1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是     不适用
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2
1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
                                                        是      不适用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4.发行人及相关主体保证不影响和干扰审核及注册程序的承
                                                        是      不适用
诺函
15.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16.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
                                                        是      不适用
原件一致的承诺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千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待续督导跟踪报告》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沈叶尤
                      硐
                       龚启明               朱则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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