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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熔电气: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2023-08-25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西安中熔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熔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
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情况
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2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7
 月12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570,000.00股新股,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744,600.00元,扣
 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人民币47,560,943.06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6,183,656.94元。中天
 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7月1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50号《验资报
 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公告编号:2021-005)、《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公告编号:2022-07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原 预 计 投入 募集 资金 调 整 后 拟 投入 募集 资 金
 序号           项 目 名称
                                            金额                      金额
  1     智能电气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22,448.40                  23,117.71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784.65                   4,105.84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1,000.00
               合计                              36,233.05                  38,223.55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618.37万元,扣除前述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后,超募资金金额为1,394.82万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计划

      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
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
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及实施主体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 为自动化生产线
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中熔电气。

      2、项目实施地点

      本项目实施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企业开发区锦业二路97号 中熔电
气产业基地园区内。

      3、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周期

      本项目拟在公司现有生产规模、产品种类、市场需求及客户资源基础上,建
设业内领先的自动化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为:EV系列小圆管自动生产线1条,
建设周期8个月,拟于2024年完成建设并达产;SFH系列激励熔断器自动生产线1
条,建设周期10个月,拟于2024年完成建设。完全达产后,可实现新增EV系列小
圆管熔断器产能220万只/年,新增激励熔断器产品产能220万只/年。

    4、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3,102.54万元,具体概算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 资额              投 资 比例
   一 建设投资                                    1,801.12           58.05%
   1    设备购置费                                1,690.00           93.83%
   2    安装工程费                                  84.50                 4.69%
   3    预备费                                      26.62                 1.48%
   二 铺底流动资金                                1,301.42           41.95%
   三 投资总额                                    3,102.54          100.00%

    拟使用超募资金及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扣除手续 费后的
净额投入项目,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投入。

    5、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达产后,将新增熔断器产能440万只/年,充分利用已具备的技术和客
群优势,把握新能源汽车应用领域的产业机会,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6 、其他情况说明

    该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尚需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关于该项目的环评备案
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 项目可行性分析

    1、符合国家政策与产业发展方向

    公司所处行业为熔断器制造行业,其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建筑、汽车、工业、
消费电子、发电、医疗和军事。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物联网、新能源、智能电
网、高速铁路、通讯、数字技术等新技术正推动电子电力行业发生革命性变革。
国家陆续发布多项政策支持新型电子元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工作,《战略性新兴
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要求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使用的高压熔
断器和电力核心产业的新型元器件。同时,国家也发布了多项政策鼓励新能源汽
车产业发展。综上,良好的政策环境鼓励熔断器产品技术研发和生产制造,为本
次项目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

    中汽协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7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459.1万 辆和
452.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0%和41.7%,市场占有率达到29%。随着新能源汽车产
业的快速发展,对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本项目通过
增加自动化工艺,提升产品的可靠一致性,扩大生产适用于新能源汽车等市场领
域的熔断器产品,是顺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的需要。

    2、先进的技术积累支撑本项目建设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利用国际、国
内先进技术进行自主开发,成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企业,
并且不断推动产品技术和工艺技术的创新发展。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投入,自主
研发了一系列技术指标先进的产品,形成了公司自有的核心工艺和技术群。截至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214项国家专利,包括3项发明专利、207项
实用新型专利、4项外观设计专利。另外,公司作为低压电器协会熔断器会员单
位和低压熔断器国家标准委员会会员单位,参与起草了GB/T13539.5-2013《低压
熔断器第5部分:低压熔断器应用指南》、GB/T13539.4-2016/IEC60269-4,2012
《低压熔断器第4部分:半导体设备保护用熔断体的补充要求》、GB/T13539.6-
2013《低压熔断器第6部分:太阳能光伏系统保护用熔断体的补充要求》。公司
自主研发的“面向3G通信系统配套应用的RT302直流熔断器”曾获得全国科学技
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扶持,现拥有的RT302直流熔断器已成为中国
通讯电源的标准配置并出口印度和欧洲。综上,公司丰富的技术积累,为本项目
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3、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为项目建设提供保障

    优质且稳定的客户资源是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有利于公司扩大
产能创造收益,以及确保及时收回销售款与保持业绩稳定增长。依靠优质的产品
与长期的经营,公司积累了丰富的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经验,积累了大量的市
场销售渠道与高质量的、稳定的客户群体,在行业市场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公司长期为国内客户提供熔断器产品,通过宁德时代、比亚迪供应链、捷普电子、
汇川技术等动力电池系统、电控系统供应厂商进入特斯拉、上汽、上汽通用、广
汽、比亚迪、蔚来、小鹏、理想、极氪等汽车整车企业,获得多家国际车企车型
平台定点,庞大的客户群体为公司产品稳定销售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因此,优
质稳定的客户资源以及公司对市场发展方向准确的把握,为本项目建成后的顺利
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

    1、扩大生产能力,满足市场需求的需要

    制造业提高生产效率、获得客户青睐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主要表现为生
产能力的提升和产品质量的提高。其中,生产能力提升重点在于工艺技术改进及
设备更新升级,产品质量提高侧重于完善产品性能及满足用户实际需要。公司发
展过程中紧跟国家战略指引,以通信、工控领域为基础,以新能源汽车、新能源
风光发电及储能、轨道交通市场发展为主攻方向,基于与宁德时代、比亚迪供应
链、捷普电子、汇川技术等主流动力电池、电控系统及其配套厂商的合作,以及
与阳光电源、华为、上能电气、禾望电气、维谛、宁德时代等新能源风光发电及
储能领域厂商的合作,产品产销量不断提升,经营规模稳步增长,现有产能难以
满足发展需要。基于此,公司提出增加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拟通过增加自动
化生产线,购置自动化、智能化生产及检测设备,解决产能不足问题,提升产品
品质及一致性水平,及时响应客户,满足市场需求。

    2、增加产品种类,完善业务布局的需要

    下游市场发展趋势决定了熔断器产品未来发展路径,近年来下游应用领域电
气设备对环保、新材料、新工艺、小型化、集成化、多功能、智能化等特性要求
越来越高,因此对熔断器等基础电气设备元器件要求越发苛刻,不同种类的熔断
器产品逐渐涌现。公司通过对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及用户需求进行分析,开发出
电子类熔断器、EV熔断器、激励熔断器等新产品,逐步增加产品种类,拓展应用
场景。本项目计划增加激励熔断器、EV新系列圆管熔断器的新产品产能,是公司
开拓潜在客户、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完善业务布局的必要之选。

    3、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智能生产的需要
    本项目建设有利于公司主营战略目标实现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作为创新成长型企业,相较于智能
制造要求及国际一线整车厂商对熔断器供应商的硬件设施要求,公司亟需提升自
动化、智能化生产管理水平,提高公司在新产品生产流程自动化的程度。公司将
通过打造智能化生产基地,满足重要客户的高标准高要求,加快向车规级企业迈
进,实现可持续、跨越式发展。

    (四) 主要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本项目是基于当前的市场需求、技术发展趋势、
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等综合因素做出。本项目预期经济效益测算指标仅为预测数字,
并不构成公司正式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宏观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
化、原材料供应不利、市场拓展未达目标等因素,则可能出现项目实施顺延、变
更、中止、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
建设项目,是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
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
建设项目,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
进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
设项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有利于提升
公司长期主营业务产出能力,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独立
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建设新项目的事项已经由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
目,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刘军锋                    徐 政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