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保立佳: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3-05-08  

                                                     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3-051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
                       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4 月 25 日,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 14:30 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2023 年 5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回购注
销的限制性股票总计 312,544 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31%。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同日,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杨文瑜先生(杨文瑜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关
于提请增加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提请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文瑜先
生直接持有公司 51,731,9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1.54%,其具有依法提出
临时议案的资格,且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
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1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其作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第 20 项提案。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列明的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召开地点、召开方
式等均保持不变。本次补充临时提案后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7
日 09:15 至 09:25,0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7 日 09:15 至 5 月 1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三)

       6、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百秀路 399 号中企联合大厦 23 层公司会
议室

       7、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
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2
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
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会议出席对象

    (1)2023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
      1.00                                                             √
                                      案》
      2.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9.00                                                             √
                                  条件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10.00                                                         的子议案数:
                                    的议案》
                                                                     (21)
     10.01                      发行证券的种类                         √

                                      3
10.02                    发行规模                      √
10.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10.04                    债券期限                      √
10.05                    债券利率                      √
10.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10.07                    转股期限                      √
10.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
10.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
10.10                                                  √
                            方法
10.11                    赎回条款                      √
10.12                    回售条款                      √
10.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
10.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10.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10.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10.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10.18                  债券担保情况                    √
10.19                    评级事项                      √
10.20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
10.21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11.00                                                  √
                          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12.00                                                  √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
13.00                                                  √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14.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
15.00                                                  √
        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
16.00                                                  √
                          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
17.00                                                  √
                    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18.00   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   √
                        宜的议案》
19.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20.00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提案 9 至提案 20 为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审议通过。

    提案 6、提案 7 涉及董监事薪酬,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提案 20 作为激励
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公司将对提案
5、提案 6、提案 8 至提案 18、提案 20 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
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本次年
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8:30-12:00,13:30-17:00。

 (二)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或者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登记表参见附件三)。

 (三)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
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
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
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

                                    5
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
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
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邮
件、传真或信函须于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书面信函登记以签收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百秀路399号中企联合大厦23层上海保立佳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21-31167902

    邮政编码:201499

    4、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百秀路399号中企联合大厦23层。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晓峰
    电 话:021-31167902
    传 真:021-57582520-8088
    邮 箱:dongban@baolijia.com.cn

    6、通讯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百秀路399号中企联合大厦23层上海保立
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7、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
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6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8日




                              7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
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授权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委托书签署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闭会
时止。
                                                                 同    反   弃
                                                     备注
    提案编                                                       意    对   权
                          提案名称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100                                                √
              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1.00                                               √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2.00                                               √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3.00                                               √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
    4.00                                               √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                                               √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
    6.00                                               √
              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
    7.00                                               √
              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8.00                                               √
              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9.00                                               √
              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
   10.00
              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
   10.01      发行证券的种类                           √

   10.02      发行规模                                 √
                                        8
10.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10.04   债券期限                           √

10.05   债券利率                           √

10.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10.07   转股期限                           √

10.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

10.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
10.10                                      √
        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10.11   赎回条款                           √

10.12   回售条款                           √

10.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

10.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10.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10.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10.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10.18   债券担保情况                       √

10.19   评级事项                           √

10.20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

10.21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11.00                                      √
        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12.00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13.00                                      √
        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14.00                                      √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15.00   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   √
        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6.00   《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

                                 9
        会议规则〉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17.00                                          √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
18.00                                          √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
        案》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19.00                                          √
        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20.00   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       √
        案》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持股数量:

受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

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3、如果股东不作明确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10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037”,投票简称为“保立投
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13:00-
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3年5月17日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11
    ( 三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2
附件三: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法定代表人
 股东姓名或名称
                              (仅限法人股东)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及邮编

   代理人姓名                  是否提交委托书        □是 □否

 代理人证件名称                代理人证件号码

 代理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电子邮箱

 代理人联系地址
     及邮编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