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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立佳: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3-05-12  

                                                     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3-052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2 月 8 日,限售股份
起始日为 2022 年 3 月 3 日,发行时承诺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为 12 个月,现
第一个限售期已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星期
三)。

    2、可解除限售人数:37 人

    3、解除限售数量(调整后):157,344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100,379,360
股的 0.1567%;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7,344 股,占目前公司总
股本 100,379,360 股的 0.1567%。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1、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
为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
见》(公告编号:2022-002)。

    3、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5)。

    4、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2
月 8 日,确定以 13.84 元/股的首次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4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8.7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22.27 万股,首次授
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6.48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2 年 3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完成了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43 名激励对象
共计授予 107.46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2 年 3 月 3 日。



                                     2
   6、2022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
及首次与预留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 10 名激励对
象共计授予 8.73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2 年 12 月 20 日。

   8、2023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 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
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
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
为自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
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2 月 8 日,首次授予的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3 月 3 日。上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限售期已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届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中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于


                                    3
2023 年 3 月 3 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 2023 年 3 月 3 日
至 2024 年 3 月 2 日。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1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解除限售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2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解除限售条件。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净利润                 营业收入
      解除限售      目标值                 目标值
        安排
                指标权重 50%          指标权重 50%

     第一个解    2022 年净利润不 2022 年营业收入
     除限售期    低于 0.9 亿元   不低于 30 亿元

                 2022 年至 2023 年   2022 年至 2023 年
     第二个解    两年的净利润累      两 年 的 营 业收入
     除限售期    计不低于 2.2 亿     累计不低于 70 亿
                                                           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为
                 元                  元
                                                           31.63 亿元,不低于 30 亿
                 2022 年至 2024 年 2022 年至 2024 年       元,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
     第三个解    三年的净利润累 三 年 的 营 业收入         核目标值;公司 2022 年经
     除限售期    计不低于 4 亿元 累 计 不 低 于 120        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亿元                    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
3                                                          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
                                                           费用影响的数值未达到公
     业绩考核    各解除限售期目      指标对应解除限        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值。
       指标      标值达成情况            售系数            因此,公司层面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比例
                       达成                 100%           M 为 50%。
     净利润
                       未达成                0%

                       达成                 100%
     营业收入
                       未达成                0%

     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M=净利润对应解除限
     售系数*50%+营业收入对应解除限售系数*5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
    入。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
    值作为计算依据。

    激励对象所属分、子公司、事业部或板块层面的业绩
    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2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         2022 年度,激励对象所属
    对激励对象所属分、子公司、事业部或板块下达年度         分、子公司、事业部或板块
4   业绩指标并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           层面的年度业绩指标皆达
    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若各解除限售           到考核目标。
    期内,激励对象所属分、子公司、事业部或板块当期
    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则激励对象对应考
    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

                                       5
       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
       核相关制度实施。公司依据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前
       一年的考核结果确认其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个
       人考核结果分为 “A”、“B”、“C”、“D”、
       “E”五个等级,分别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 2022 年度,10 名激励对象
       示:                                          个人考核结果为“A”,27
                                                     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
         评 价                                       为“B”,本次解除限售比
                  A       B       C       D     E
         结果                                        例均为 100%。
  5     解 除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6 名
        限 售                                           激励对象离职,其获授的
                100%    100%    80%       60%   0%
        比 例                                           共 133,100 股(调整后)不
        N                                               得解除限售。

           在公司及分、子公司、事业部或板块层面业绩目

       标达成的前提下,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个

       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

       例×解除限售比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
会将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满后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办理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及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2023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三);

   2、解除限售人数:37 人;

   3、授予价格:12.53 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
    5、解除限售数量(调整后):157,344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100,379,360 股
的 0.1567%;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7,344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
本 100,379,360 股的 0.1567%。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实际分配情况:
                                                                         本次解除限
                                              本次可解除   剩余未解除
                           获授的第一类                                  售数量占获
                                              限售第一类   限售第一类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                                  授第一类限
                                              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
                             量(股)                                    制性股票数
                                              数量(股)   数量(股)
                                                                         量的比例

               董事,副
   杨惠静                      80,080           12,012       56,056         15.00%
                 总经理


               董事,副
    董梁                       77,550           11,633       54,285         15.00%
                 总经理

                 副总经
   衣志波      理、董事        70,730           10,610       49,511         15.00%
                 会秘书


   乔翠芳      财务总监        69,410           10,412       48,587         15.00%



 中层管理及核心技术人
                              751,190          112,679       525,833        15.00%
     员(共 33 人)


            合计             1,048,960         157,344       734,272        15.00%


      注:1、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共计人民币 5,470,476.00 元,每 10 股送红股 1 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因此,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同比例调整;

    2、上表中“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包括已离职员工需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数量;“剩余未解除限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包括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部分达标需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3、丁少伦先生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因个人原因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并继续在公司其他
岗位任职;王德君先生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将不在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

    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
五入所致。

                                          7
四、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增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
                      72,301,860     72.03%     -157,344    72,144,516   71.87%
 份
 高管锁定股                    0       0.00%          0             0     0.00%
 首发前限售股         71,032,500     70.76%           0     71,032,500   70.76%
 股权激励限售股        1,269,360       1.26%    -157,344     1,112,016    1.11%
 二、无限售条件股     28,077,500     27.97%      157,344    28,234,844   28.13%
 三、总股本          100,379,360    100.00%           0    100,379,36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
本结构表为准。

五、 备查文件

    1、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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