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立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8-0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保立佳
保荐代表人姓名:贾超 联系电话:010-83939237
保荐代表人姓名:唐伟 联系电话:010-8393923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0 次,拟于 2023 年下半年对公司进行现场
(1)现场检查次数
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交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项目 工作内容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交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交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拟于 2023 年下半年开展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根据保立佳 2023 年半年度 向公司了解业绩下降的原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报告,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 因,督促公司采取积极措施
心技术等方面的 重大变化情 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 改善生产经营情况,并及时
况) 下降 92.12%,扣除非经常性 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
下降 93.96%。主要原因为公
司 2023 年 1-6 月销售单价
和销量均有所下降导致主
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同
时,公司 2023 年 1-6 月期
间费用同比上升,两者叠加
导致净利润有所下滑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及延长锁
是 不适用
定期限承诺
2.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
是 不适用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4.关于履行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6.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
是 不适用
持意向的承诺
7.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不发生资金占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关于部分房屋未取得权属证书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3.关于房屋租赁协议未履行登记备案程序事项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14.关于抵押不动产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5.关于劳务派遣用工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6.关于危险品运输与危废处理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7.关于股东持股情况的专项承诺 是 不适用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8.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不适用
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贾 超 唐 伟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