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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立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8-0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保立佳
保荐代表人姓名:贾超                      联系电话:010-83939237
保荐代表人姓名:唐伟                      联系电话:010-8393923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0 次,拟于 2023 年下半年对公司进行现场
(1)现场检查次数
                                          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交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项目                                 工作内容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交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交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拟于 2023 年下半年开展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根据保立佳 2023 年半年度   向公司了解业绩下降的原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报告,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    因,督促公司采取积极措施
心技术等方面的 重大变化情      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      改善生产经营情况,并及时
况)                           下降 92.12%,扣除非经常性   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
                               下降 93.96%。主要原因为公
                               司 2023 年 1-6 月销售单价
                               和销量均有所下降导致主
                               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同
                               时,公司 2023 年 1-6 月期
                               间费用同比上升,两者叠加
                               导致净利润有所下滑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及延长锁
                                           是                  不适用
定期限承诺
2.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
                                           是                  不适用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4.关于履行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6.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
                                          是                   不适用
持意向的承诺
7.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不发生资金占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关于部分房屋未取得权属证书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3.关于房屋租赁协议未履行登记备案程序事项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14.关于抵押不动产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5.关于劳务派遣用工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6.关于危险品运输与危废处理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7.关于股东持股情况的专项承诺                 是               不适用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8.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不适用
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贾   超                 唐   伟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