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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百泽: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8-30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金百泽(301041)
保荐代表人姓名:曾辉               联系电话:021-32229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丁冬梅             联系电话:021-322298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存在的       采取的
                            事项
                                                             问题         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决措施
1.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2.股份减持承诺                              是              不适用
3.分红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5.IPO稳定股价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股份买回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7.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3年1月4日,金百泽发布《关于变更持续督
                                 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因何俣先生工作调整
                                 原因不再负责金百泽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爱
                                 建证券授权丁冬梅女士接替何俣先生担任金百
                                 泽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督导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金百泽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
                                 荐代表人为曾辉先生与丁冬梅女士,持续督导
                                 期间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
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的
                                                    无
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曾   辉                   丁冬梅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