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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果麦文化:关于增资参股上海星图比特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暨签署软件开发合作协议的公告2023-07-10  

                                                    证券代码:301052           证券简称:果麦文化         公告编号:2023-036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参股上海星图比特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暨签署软件开发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签订《投资协议》,
以现金向上海星图比特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图比特”)投资
1,500 万元,对星图比特进行增资,占本次投资后 6.00%股权,并签订《AI 文字
校对软件开发合作协议》(以下简称“《软件开发合作协议》”),公司委托星图比
特为公司开发 AI 文本校对中的 SaaS 软件和算法系统,负责完成 AI 文本校对软
件的设计开发、移交、培训服务工作。
    2、本次增资及软件开发合作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
障碍。
    3、本次增资及软件开发合作协议的签订无须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尚需标的公司到主管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手续,能否
顺利完成相关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签署《投资协议》基本概述
    为完善公司产业链布局,扩宽产业链,公司已与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星图比特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维凯海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上海博辉贝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贾雪丽、张炯签署
《关于上海星图比特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
议》”),约定公司以增资的方式向星图比特投资人民币 1,500 万元,用于认购标
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68,936 元,占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 6.00%的股权。
    (二)签署《AI 文字校对软件开发合作协议》基本概述
    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人工智能与各领域的深度融合和创新,AI 将为
出版行业带来一场生产力的根本性变革,为加快 AI 技术在校对领域的应用。公
司与星图比特签订《软件开发合作协议》,公司委托星图比特为公司开发 AI 文本
校对中的 SaaS 软件和算法系统,负责完成 AI 文本校对软件的设计开发、移交、
培训服务工作。
    (三)审议情况
    本次增资及软件开发合作协议的签订无须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及软件开发合作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交易(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1、名称: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3179551N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 191、193 号
    法定代表人:李晖
    注册资本:59634.8656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08-12
    经营范围:从事文化科技、数字科技、多媒体科技、自动化科技、计算机软
硬件、打印科技、计算机科技、图像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测绘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动漫设计,
软件设计,摄影摄像服务,网络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
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机电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灯光音响
设备设计与安装,建筑设计,广告设计、制作,模型设计,金属材料、建筑装潢材料、
包装材料、电子设备销售,游乐设备、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照明灯饰、工
艺品、艺术品的设计与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名称:上海星图比特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MA1G810BX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丰谷路 315 弄 24 号 1-3 层
    法定代表人:张炯
    注册资本:108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11-1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会议及展览服
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
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名称:上海维凯海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MA7EEAJK0Q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 749 弄 53 号 401J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炯
    出资额:1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01-0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安全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
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名称:上海博辉贝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MA7EH24L8U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塘沽路 309 号 14 层 C 室(集中登记地)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炯
    出资额:1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01-0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安全服务;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
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会议及展览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张炯,身份证号码:3101******614,居住于上海市浦东新区。


    6、贾雪丽,身份证号码:1304******266,居住于上海市浦东新区。
    上述交易对手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自查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
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一)基本信息
    1、名称:上海星图比特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MA1G810BXD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丰谷路 315 弄 24 号 1-3 层
         5、法定代表人:张炯
         6、注册资本:108 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5-11-17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会议及展览服
     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
     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增资前                        本次增资后
序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
号                                         股权比例     认缴出资额(元)      股权比例
                          (元)
1.        张炯           387,000            35.83%          387,000               33.68%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
2.                        80,000                7.41%       80,000                 6.96%
     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博辉贝赛企业
3.   管理合伙企业(有    216,000            20.00%          216,000               18.80%
         限合伙)
     上海维凯海峰企业
4.   管理合伙企业(有    216,000            29.26%          216,000               18.80%
         限合伙)
5.       贾雪丽           81,000                7.50%       81,000                 7.05%
     上海树图区块链研
6.                       100,000            9.2593%         100,000                8.70%
           究院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
7.                          -                     -         68,936                 6.00%
         有限公司
        合计            1,080,000           100.00%        1,148,936              100.00%

         (三)业务情况:
         星图比特是一家专注于可信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科技公司。总部位于上海漕
     河泾微软加速器并在北京、香港设有分支机构,是英伟达的生态扶持企业,服务
     涵盖政务、金融、出版和营销等行业客户 40+家,包括解放日报、招商银行、LVMH、
卡夫亨氏等,支持个性化定制,为企业提供一站式人工智能全生命周期服务,助
力企业实现业务场景的智能化转型。核心技术是基于生成式和判别式融合的多模
态 AI。通过嵌入现有工作流为客户提供智能化的文本处理解决方案和新的 LUI
交互方式,帮助客户企业提升工作效率、提高文本质量、开展高效文字处理,推
动业务发展和增强竞争力。
    (四)目标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1,788,580.98                8,777,730.90
   负债总额                    983,066.68                 561,542.39

    净资产                  10,805,514.30                8,216,188.51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2,823,364.93               3,618,460.82
    净利润                    2,589,325.79               -2,075,811.05


    四、投资协议及软件开发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协议
    1、交易各方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星图比特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维凯海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博辉贝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贾雪丽、张炯、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方案
    各方同意由投资人向目标公司投资 1,500 万元,对目标公司进行溢价增资,
占本次投资后 6.00%股权,其中人民币 68,936 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
资本公积。
    3、出资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3.1 本次增资款的缴付
    各方同意,本次增资款应按照约定分两笔支付。投资人应在本协议签订且本
协议先决条件全部被满足或被投资人豁免后伍(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笔增资
款 750 万元(即,本次增资款的 50%)支付至本协议约定的目标公司银行账户。
    目标公司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工商变更事宜起伍(5)个工作日内,投资人应
将剩余增资款 750 万元(即,本次增资款的 50%)支付至本协议约定的目标公司
银行账户。
    各方同意,投资人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完毕全部投资款后,投资人在本协议项
下的投资款支付义务即告完成。
    3.2 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
    在投资人支付完毕第一笔增资款后贰拾(20)个工作日或投资人书面同意的
更长时间之内,目标公司应就投资人本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股东变更)取得
登记管理机关的审批/备案,且目标公司应就本次增资取得重新核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工商变更”)。
    4、公司治理
    各方确认,目标公司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由张炯担任。
    若目标公司今后设立董事会的,且投资人股东持股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超过
8%时,原则上有权委派向目标公司委派一名董事。若投资人股东向目标公司委派
董事,其他股东须在该事项的决议中投赞成票且目标公司应积极配合办理工商备
案手续。
    5、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软件开发合作协议
    甲方: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星图比特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委托业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开发 AI 文本校对中的 SaaS 软件和算法系统(“合作
 项目产品”),乙方负责完成 AI 文本校对软件的设计开发、移交、培训服务工
 作(“合作项目”)。
    2、合作项目的条件
    在甲方依照约定向乙方按时支付首年开发费用以及年度维护费(定义如下,
 下同)的前提下,乙方承诺于本合同存续期间:
   2.1   在图书出版行业仅向甲方提供文字校对技术服务;
   2.2   乙方在合作期间不能推出、也不销售与合作项目产品文字校对功能
实质相同的文字校对产品;
   2.3   在面向 C 端(个人)用户或者在线 Saas 产品领域,不能嵌入文字校
对功能模块,如未来业务有变化,再以协议另行约定;
   2.4   未来计划开发面向 C 端(个人)用户或者在线 Saas 的文字产品,如
涉及文字校对功能,需征求甲方同意。如不涉及文字校对功能,需与甲方协商。
   为免疑义,乙方在前述合作项目产品之外,可以向其他企业客户提供非文
字校对为主功能的定制化产品(如该定制化产品涉及文字校对功能,则涉及文
字校对的功能仅限于该企业客户内部使用,不对外公开)。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乙方以及乙方参与本项目的技术团队均严格
遵守本条款承诺。若乙方或乙方参与本项目的技术团队成员违反上述承诺,甲
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要求乙方退回全部已收取款项,并赔偿甲方因此遭
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调查和诉讼维权支出,预期收益损失等。
   3、知识产权归属
   3.1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履行本合同由乙方负责研发的相
关产品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及软件著作
权归属于甲方所有。
   3.2   除上述内容外,本合同项下任何乙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和/
或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其他内容的所有权,皆未转移至甲方名下,前述材料所有
权均应归属于乙方。
   4、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在合同定义的制作周期内完成软件的制作和交付进度,因其单方
原因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0.5‰作为违约金,但违约金不
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10%。由于甲方款项支付不及时、提供建站必要资料和修改
意见不及时或反复修改设计稿件造成的项目延迟,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若经
甲方催告后,乙方因其单方原因逾期超过 30 天,则视作乙方主动解除本合同
   5、开发费用、周期及付款方式
   5.1 本合同项下合作项目的首年开发费用为税前人民币 1,300 万元(“首
年开发费用”)。甲方知晓并同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首年开发费用、年度维护
费及保底维护费,乙方不因甲方未履行职责/甲方单方面退出而进行任何退费。
   5.2   AI 文字校对软件开发周期为 12 个月,但考量到开发过程中可能遇到
的无法预见的不确定性,以届时具体的开发情况为准。AI 文字校对软件开发的
开始时间以甲乙双方签署合约且甲方支付预付款开始计算。
   5.3 付款方式
   甲方应当按照如下双方协商一致的时点向乙方支付:
   首付款: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0%,计人民币 6,500,000 元整(含税)。
   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的第六个月末后 3 个工作日内,且在乙方完成并向甲
方交付第一阶段开发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后 3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
总价的 30%,计人民币 3,900,000 元整(含税)。
   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的第十二个月内,且在乙方完成并向甲方交付全部开
发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后 3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0%,计人
民币 2,600,000 元整(含税)。
   若在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的第 6 个月内或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的第十二个
月内,乙方仍未能按期完成相应阶段开发成果的交付及验收工作,甲方可给予
乙方不超过 1 个月的宽限期。若在宽限期满乙方仍未能按期交付开发成果并通
过甲方验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 10 日内退回全部已收取款项。若乙
方逾期退还款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日支付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除上述首年开发费用外,甲方应在合作项目产品交付完成并验收后,向乙
方支付年度维护费,双方合作期中每年的维护费用(“年度维护费”)为当年乙
方实际发生的研发成本(以乙方实际支付成本为准,需提供成本明细和依据),
加上税前人民币 200 万元(保底)(“保底维护费”),加上甲方校对产品的销
售额总额的 1%的总和。若最后一年实际待支付时,剩余合作期不足一年,则按
照剩余期限的比例进行折算,具体为:(200 万元保底+研发成本+1%销售额)*
剩余期限/365 日。
   五、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星图比特致力于帮助企业把握新技术力量,以业务赋能为目标打造技术驱动
型产品和服务,具体服务包括 AIGC+元宇宙平台服务、智能应用定制开发、智能
云和基础设施、智能技术运营、应用研发和开放式创新,本次交易能够完善公司
产业链布局,扩宽产业链,为公司长期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人工智能与各领域的深度融合和创新,AI 将为
出版行业带来一场生产力的根本性变革,公司本次签订《软件开发合作协议》有
助于加快 AI 技术在出版行业的应用,解决行业编校痛点,形成公司的第二增长
曲线,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较小,不对标的公司形成控制,无需合并会计报表,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三)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资尚需标的公司到主管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手续,能否顺
 利完成相关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AI 文本校对项目目前仍处于业务投入期,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经
 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未来
 业务发展情况能否达到预期,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交
 易事项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六、备查文件
    1、《关于上海星图比特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
    2、《AI 文字校对软件开发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