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金三江: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7-12  

                                                    证券代码:301059                证券简称:金三江       公告编号:2022-035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14:30

     2、 召开地点:肇庆高新区创业路 15 号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赵国法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65,086,25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1.41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65,086,259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1.4183%。参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0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000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 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的议案》;

    为提高工作效率,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工商登记变更等相
关事宜,并由董事会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086,2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逐项审议《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王宪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得票数 165,086,259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得票数 1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100.0000%。

    根据表决结果,王宪伟当选为非独立董事。

    2.02 关于选举吴卓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得票数 165,086,259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得票数 1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100.0000%。

    根据表决结果,吴卓瑜当选为非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王俊飞、郑裕丰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
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
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