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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匠心家居: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8-30  

证券代码:301061          证券简称:匠心家居          公告编号:2023-032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
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
资产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星期一)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
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
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其中第一项“关于单项交
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日期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
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
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
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
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
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
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
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31 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公司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要,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
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
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