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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显盈科技: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5-16  

                                                    证券代码:301067          证券简称:显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显盈科技”)2022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号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4,02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10,804,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利润将结转至以
后年度分配。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4,020,000 股为基数,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在册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合计转增 43,216,000 股,转增后公
司总股本为 97,236,000 股。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金额和转
增总额。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4,02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在册股东每 10
股转增 8.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54,02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97,236,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23 日

    2、除权除息日:2023 年 5 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3 年 5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
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XXXXX865                         林涓

         2               03XXXXX168                         肖杰

         3               08XXXXX629        珠海凯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12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5
 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3 年 5 月 24 日

      七、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资本公积金转增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8,908,250    53.51     23,126,600            52,034,850   53.51
   高管锁定股        5,513,250     10.21     4,410,600             9,923,850    10.21
  首发前限售股       23,395,000    43.31     18,716,000            42,111,000   43.3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5,111,750    46.49     20,089,400            45,201,150   46.49
三、股份总额         54,020,000   100.00     43,216,000            97,236,000   100.00

      注:上述股份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实施完毕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 97,236,000 股摊薄计算,公司 2022 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 0.7497 元/股。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涓,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肖杰、宋煜、陈盈梅、陈英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承诺: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
 司发生除权除息,价格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减持价格亦作相
 应调整。
九、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燕川社区红湖东路西侧嘉达工业园 7 栋

咨询联系人:黄雅萍

咨询电话:0755-29881808

传真电话:0755-29696621

十、备查文件

1、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