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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地海洋: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2023-1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 司独 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们作为杭州大地海洋环 保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现就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1、独立董事候选人池仁勇先生、贾勇先生、马可一女士具备《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 件
、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

    2、独立董事候选人池仁勇先生、贾勇先生、马可一女士的任职资 格、教
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候选人不存 在《公
司法》《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 规
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并且都已取得了独立 董事资
格证书,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池仁勇先生、贾勇先生、马可一女 士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提名委员会成员:池仁勇、马可一、唐伟忠

                                                         2023年10月24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之签字页)

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字:




     池仁勇                    马可一                    唐伟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