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0 证券简称:开勒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5日9:15—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卖新公路1588号2号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卢小波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44,254,25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8.5526%。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32,29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22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 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1,962,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300%。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8,624,95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6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7,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 股份 8,607,5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336%。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254,2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624,956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卢小波先生、于清梵女士任职公司董事,均已回避该议案表决,其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 24,031,3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624,956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254,2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624,956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254,2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624,956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254,2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624,956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254,2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624,956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卢小波先生、于清梵女士、熊炜先生任职公司 董事,熊炜先生与共青城睿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以上股东均已回避该议案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 8,624,9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624,956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2 以上股东通 过。” 8、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254,2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624,956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254,2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624,956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254,2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624,956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254,2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624,956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254,2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624,956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董事长卢小波先生,董事于清梵女士、熊炜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同时熊炜先生与共青城睿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以上股东均已回避该议案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 8,624,9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624,956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股东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董事长卢小波先生,董事于清梵女士、熊炜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同时熊炜先生与共青城睿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以上股东均已回避该议案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 8,624,9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624,956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股东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长卢小波先生,董事于清梵女士、熊炜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同时熊炜先生与共青城睿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以上股东均已回避该议案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 8,624,9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624,956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股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许友琴律师、苏志凯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关于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 二年年度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