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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捷精工: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23-11-28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的议案

    我们认为,合并方灏昕汽车零部件制造无锡有限公司以及被合并方
无锡佳捷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及无锡美捷机械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和全资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后业务上集中管理,有利于公司整

合并优化现有资源配置、提升整体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本次吸收合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吸收合
并事项。
     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核心竞
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1
我们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
     三、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次进行换
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提名魏忠先生、魏鹤良先生、魏敏宇女士、张叶飞先生、范胜先

生、程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

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魏忠先生、魏鹤良先生、魏敏宇女士、张叶飞
先生、范胜先生、程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次进行换
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提名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章炎先生、王学华先生、王利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规定的
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2
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独立董
事候选人章炎先生、王学华先生、王利强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章炎先生、王学华先生、王利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和独立性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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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史科蓉(签字):____________




                                                   时间: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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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朱敏杰(签字):____________




                                                   时间: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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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彭颖红(签字):____________




                                                   时间: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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