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精工: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23-12-15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公司总经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经核查,魏忠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魏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需的管理能
力和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
要求。未发现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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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亦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
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张叶飞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财务总监;
聘任范胜先生为公司质量技术总监。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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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学华(签字):____________
时间: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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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利强(签字):____________
时间: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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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章炎(签字):____________
时间: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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