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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孩子王: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跟踪报告2023-05-1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孩子王

保荐代表人姓名:鹿美遥                        联系电话:025-8338 7689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丹                          联系电话:025-8338 774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首发募集资金已全部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

                                              1
                   项目                                      工作内容
 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16 日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注意事项、上市公司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再融资最新监管政策规定、近期市场动向、股
                                                    东增减持股份监管法规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股份锁定及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2.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是                     不适用
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


                                          2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6.关于招股说明书内容无虚假记载、误
                                         是                   不适用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7.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股东信息披露承诺                 是                   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合同
的履行情况,经核查,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
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022 年 10 月 31 日,保荐机构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于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丁明明、郑明欣采取
证券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    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保荐机构对照公司制度进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行了相应的内部问责,要求责任部门对岗位职责、工作流
及整改情况                    程、执业质量管理、风险识别与控制等全面梳理、自查自
                              纠,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鹿美遥                李 丹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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