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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严牌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1-20  

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严牌过滤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
判断的立场,在审议有关议案并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后,现就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调整后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预案内容切实可
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3、公司编制的《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
融资规划、财务状况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本次
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
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
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4、公司编制的《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对于项目的可行性和必
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要性等做出了充分详细的说明,有利于投资者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全
面的了解。

     5、公司调整后的关于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措施切实可行,有利
于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和经济效益,并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保证履行,有效保护了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相关议
案并修订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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