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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康股份: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8-16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康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
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2 号)同意
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261.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
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61,000,000.00 元,扣除发行
费用(不含增值税)10,437,377.3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50,562,622.65 元。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证,并出具了“[2023]第 1-00016 号”
《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
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调整后投资金额
 全国一体化新型算力网络
 体系(东数西算)支撑服     26,529.10                26,100.00         25,056.26
 务体系建设项目


                                        1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调整后投资金额
         合计              26,529.10                26,100.00         25,056.26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932,873.95 元,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245,778,492.63 元,其中:购买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23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存款账户余额 15,778,492.63 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
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7,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分批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
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内部决策程序

    2023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7,000.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
查,查阅了董事会文件、监事会文件、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材料。经核查,保
荐机构认为:

                                       2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相关审批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琰婕             乔岩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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