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30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亚
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通过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实施的,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为
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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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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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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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莲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