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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争光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8-28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至全体董

事。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劳法勇,

独立董事冯凤琴、肖连生、金浪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沈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

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要,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编制了《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

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新增股份 360,150 股已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 上市流通 。公司总 股本由 133,333,334 股增 加至

133,693,484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33,333,334 元增加至人民币

133,693,484 元。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的相关授权,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并负责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4、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建设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建设期,

是公司根据募集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在募集资金

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实施地点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处理 15,000 吨食品级树脂生产线及智能化仓库

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建设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车程先生为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时止。车程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

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