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0 证券简称:青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5 日(星期五)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5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广州大道南敦和路 189 号海珠科技园二期 1 号楼 四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吕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47,446,3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71.16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1,817,62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2.726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628,67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44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9,871,3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14.80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242,625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6.363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628,67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8.4430%。 3、出席和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通过 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44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7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44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7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44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7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44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7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44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7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44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7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44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7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44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7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44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7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十)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10.1 审议通过了《选举吕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7,44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9,87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 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方式表决,吕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10.2 审议通过了《选举卢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7,44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9,87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 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方式表决,卢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10.3 审议通过了《选举刘旭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7,44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9,87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 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方式表决,刘旭晖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10.4 审议通过了《选举吴志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7,44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9,87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 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方式表决,吴志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以上四名当选非独立董事与三名当选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 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十一)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已将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辛宇先生、杨东皓先 生和王浩先生的资料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前 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无异议。 11.1 审议通过了《选举辛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7,44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9,87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 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方式表决,辛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11.2 审议通过了《选举杨东皓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7,44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9,87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 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方式表决,杨东皓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11.3 审议通过了《选举王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7,44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9,87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 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方式表决,王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以上三名当选独立董事与四名当选非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 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十二)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2.1 审议通过了《选举周荣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7,44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9,87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 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方式表决,周荣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 12.2 审议通过了《选举郑世拓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7,44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9,87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 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方式表决,郑世拓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 以上两名当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与经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 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李霞女士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文豪、张圣琦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