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木股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5-0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青木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林悦 联系电话:021-20370631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贤 联系电话:021-2037063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是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
项目 工作内容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年12月28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否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无 公司2022年受经济环境
2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下行、仓储物流不畅、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消费者需求放缓等综合
因素影响,净利润同比
下滑幅度超过50%。保
荐机构将持续跟踪公司
2023年的经营情况及公
司相关政策的执行效果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
是 不适用
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2、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文件
是 不适用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4、关于回购及赔偿损失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10、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关于赔偿损失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无
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1、公司股票于2022年3月11日上市,自2022
3
年3月15日至2022年4月13日,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63.10元/股
,触发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斌、卢彬;其他
持有5%以上股份的重要股东孙建龙、允能合
伙;股东刘旭晖;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王平
、李海青、王广翠、黄全能、李克亚持有的
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延长6个月。上述
延长承诺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
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
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
2、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前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实施方式并使用节
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
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电商综合服务运
营中心建设项目”及“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
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终止前述两个项目
中“场地费用”项目建设,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23,095.50万元和部分超募资金17,863.17万
元,合计40,958.67万元用于投资建设“仓储
物流中心项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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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悦 王 贤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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