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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木股份: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3-05-19  

                                                    证券代码:301110        证券简称:青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广州市允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市允培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珠海市允尚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广州市允嘉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允嘉合伙”)、广州市允培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允培合伙”)及珠海市允尚投资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允尚合伙”)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

止 2023 年 5 月 17 日,允嘉合伙、允培合伙、允尚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因减

持,发生变动比例达到 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 666,6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2023 年 4 月 13
 允嘉合伙      集中竞价   日-2023 年 7 月          245,366           0.37%
                               12 日
                          2023 年 4 月 13
 允培合伙      集中竞价   日-2023 年 7 月          226,300           0.34%
                               12 日
                          2023 年 4 月 13
 允尚合伙      集中竞价   日-2023 年 7 月          195,000           0.29%
                               12 日

                  合计                             666,666           1.00%


    上述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允嘉合伙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中,

654,822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499,812 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信息披露义

务人 2 允培合伙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中,353,65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48,725

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 3 允尚合伙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中,

449,178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55,822 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允嘉合伙          2,400,000          3.60         2,154,634          3.23
  允培合伙            728,675          1.09           502,375          0.75
  允尚合伙            700,000          1.05           505,000          0.76

    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
   2、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

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