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邦智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0-10
证券代码:301112 证券简称:信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5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罡先生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3 年 10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9 号耀中广场 B 座 1716
室公司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名,于股权登记日合计代表股份
数为 78,233,5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0.94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 名,于股权登记日合计代表股份
数为 78,223,1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0.94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名,
于股权登记日合计代表股份数为 10,4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94%。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如下: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 4 名,
于股权登记日合计代表股份数为 4,223,85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306%。其
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 3 名,于股权登记日合计代表股
份数为 4,213,45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21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
名,于股权登记日合计代表股份数为 10,4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94%。
2、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公司独立
董事李焕荣先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已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
决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独立董事李焕荣先生未收到股东的表决权委托。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北京市君合(广
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和见证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一)《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4,213,45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7538%;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213,4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8%;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广东信邦自动化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共青城国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共青城信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信邦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二)《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4,213,45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7538%;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213,4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8%;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广东信邦自动化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共青城国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共青城信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信邦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4,213,45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7538%;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213,4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8%;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广东信邦自动化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共青城国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共青城信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信邦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四)《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78,223,15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7%;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213,4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8%;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78,223,15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7%;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213,4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8%;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素欣、陈晓庆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
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