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艺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31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 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
查后,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
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没有其他变相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3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
发生并累积至2023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冷军 陈凯
日期:2023 年 0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