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艺科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2023-10-24
证券代码:301113 证券简称:雅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程玲莎作为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
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
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提 名 委 员会 或 者独 立 董事 专 门会 议 资 格审 查 ,提名 人 与 本人 不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或 者 其 他 可能 影 响独 立 履 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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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
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
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
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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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
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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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
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
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
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
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
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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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
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
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
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
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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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
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
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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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
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
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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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 选 人 郑重承诺:
一 、本 人 完全 清 楚独 立 董事 的 职责 ,保 证上 述 声 明
及 提 供 的相 关 材料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否 则 ,本 人 愿 意 承 担 由 此 引 起
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
纪律处分。
二 、本 人 在担 任 该公 司 独立 董 事期 间 ,将严 格 遵 守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相 关 规 定 ,确 保 有 足 够
的 时 间 和 精 力 勤 勉 尽 责 地 履 行 职 责 , 作 出 独 立 判 断 ,不
受 该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或 其 他 与 公 司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的 单 位 或 个 人 的 影 响。
三 、本 人 担任 该 公司 独 立董 事 期间 ,如 出现 不 符 合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情 形 的 ,本 人 将 及 时 向 公 司 董 事 会 报
告 并 立 即 辞 去 该 公 司 独 立董 事 职务 。
四 、本人 授 权该 公 司董 事 会秘 书 将本 声 明的 内 容 及
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
专 区 录 入 、报 送 给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或 对 外 公 告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上 述 行 为 视 同 为 本 人 行 为 ,由 本 人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责任。
五 、如任 职 期间 因 本人 辞 职导 致 独立 董 事比 例 不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或 欠 缺 会 计 专 业 人 士 的 ,本 人 将 持 续 履 行 职
责 , 不 以 辞 职 为 由 拒 绝 履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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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签署):______________
2023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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