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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益客食品:关于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3-05-12  

                                                    证券代码:301116           证券简称:益客食品        公告编号:2023-053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属于双方基于合作意
愿而达成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后续具体的合作事宜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公
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后续双方推进具体合作项目的基础,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对
公司本年度及后续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
情况而定,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积极参与邳州市经济建设,加快邳州市食品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益客食品
(邳州)肉鸡产业发展中心引领带动作用,实现经济又好又快的可持续性发展,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益客食品”)与邳州市
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邳州市政府”)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签订了《合作框架协
议》,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共建共赢、平等互利的原则,在预制菜加工项目、宠
物食品加工项目、肉鸡种苗孵化项目、饲料加工项目、熟食加工项目及肉鸡产业
发展中心项目开展深入的战略合作,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
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 5 年。
    (二)应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本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企业名称:邳州市人民政府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3820140988977
       3、法定代表人:王伟
       4、机构类型:机关
       5、住所: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长江路行政中心 1 号楼
       6、关联关系: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邳州市人民政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7、类似交易:近三年公司与邳州市政府未发生类似交易。
       8、履约能力:邳州市政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
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邳州市人民政府
       乙方: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双方概况
       邳州市是东陇海产业带上重要节点城市,是江苏三大城市圈之一的徐州都市
圈的次中心,具有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管道“五通汇流”的主体交通体系,
2022 年位居全国百强县第 29 位,经济实力雄厚。根据省政府批准的《邳州城市
总体规划(2014-2030)》,江苏省政府将邳州定位为东陇海产业带重要的水陆
交通枢纽、新兴工贸城市、京杭运河沿岸最具水乡特色和历史文化底蕴的生态宜
居城市。
       益客食品是中国大型禽肉类食品龙头企业,始终坚持“公司+基地+农户”
的发展模式,以科技兴牧为导向,积极探索和优化肉鸡养殖产业的发展,致力于
建设中国肉禽加工行业全价值链生态型企业。
       为积极参与邳州市经济建设,加快邳州市食品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益客食品
(邳州)肉鸡产业发展中心引领带动作用,实现经济又好又快的可持续性发展,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平等互利的原则,依照国家的产
业政策,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框架协议。
       本框架协议中如无特别申明,“甲方”均可理解为“甲方和/或其下属单位”、
“乙方”均可理解为“乙方和/或其关联公司。甲方、乙方以下统称“两方”、
“双方”,甲方、乙方中任何一方以下称“一方”。
    (二)合作项目范围
    根据对甲方辖区内肉鸡产业结构调研分析及甲方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的
战略目标,甲方承诺在不违背其发展规划的前提下,由乙方优先在其辖区内规划、
投资、开发、运营相关合作项目,合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预制菜加工项目
    推进建设一期项目,盘活徐州益客食品有限公司已有厂房,若一期项目运营
达预期,在一期项目的基础上投资新建二期项目。
    2、宠物食品加工项目
    经乙方调研评估后,如符合乙方投资发展策略,建设一期宠物食品原料项目,
如实施条件成熟,推进二期宠物食品项目建设。
    3、肉鸡种苗孵化项目
    利用益客食品在种苗孵化领域的优势,结合邳州市种苗孵化领域发展的特
点,加强与邳州本地肉鸡企业合作,建设肉鸡种苗孵化项目,大力发展种禽孵化。
    4、饲料加工项目
    根据乙方产业项目整体布局和增产扩能的总体需求,为推动苏北片区养殖产
业发展,建设饲料加工项目。
    5、熟食加工项目
    在甲方及相邻区域大力发展肉鸡养殖产业,如肉鸡养殖量和屠宰量达到乙方
预期,将建设熟食加工项目。
    6、经甲乙双方协商,包括肉鸡产业发展中心项目在内的其他具有投资价值
和发展前景的项目。
    (三)下一步工作推进
    1、甲方成立由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专项工作小组,支持与协调项
目的落户和发展,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和支持乙方项目获取各级政府的审批,在政
策范围内,为乙方提供最优惠的政策支持,,协助合作项目获得银行信贷支持以
及获得各级政府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等。
    2、甲乙双方同意在本框架协议签署后尽快成立联合工作组,赴现场实地工
作,制定工作计划,按计划推进合作进程,尽快落实和推进合作项目。
    四、其他约定
    1、双方确认并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前和存续期间,一方已向对方披露的有
关其经营、财务、技术等所有信息(不论以何种媒介表现)应为保密信息(以下
简称“保密信息”)。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接收(知晓)保密信息的一方应
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除为项目之目的或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外,
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双方在本条项下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有
效期期满后两年内仍有效。
    2、双方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
效,协议有效期 5 年。本协议在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书面终止本协议;
    (2)一方发生违反保密义务,或发生致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的重大事
由,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作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指导性协议,在后续项目具体推进过程
中,双方应就每一项目另行订立具体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届时订立的具体协
议为准。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另行
协商解决。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属于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后续具体
的合作方式、合作项目等事项均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
    2、本协议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的基础,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对
公司本年度及后续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关于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如下:

      合作方           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山东水发浩海优发碳   《战略 合作   2022 年 5 正履行中
中和科技有限公司     框架协议》    月 24 日
山东帅克宠物用品股   《战略 合作   2022 年 9 2023 年 5 月 4 日披露了《战略
份有限公司           备忘录》      月 21 日  合作备忘录》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为 2023-051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
高持股变动情况。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
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
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邳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合作框架协
议》。


   特此公告。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