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7 证券简称:佳缘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进女士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14:45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 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 月12日9:15—15:00。 5、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20号知识产权金融大厦01号楼4 层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 本 次 会议 通 过 现场 和 网 络投 票 的股 东 及 股东 代 理 人8人 ,代 表 股 份 55,797,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7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1,392,3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5.701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404,7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774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4,404,700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4,404,7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7741%。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管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 股东大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5,792,3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16%; 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3%; 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5,792,3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16%; 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3%; 反 对 4,7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106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5,792,3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16%; 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3%; 反 对 4,7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106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5,792,3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16%; 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3%; 反 对 4,7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106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79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6%; 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3%; 反 对 4,7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106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400,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8933%; 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3%; 反 对 4,7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106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王进、朱伟华、朱伟民及成都佳多吉商务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对本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量合计51,392,30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罗元清律师和林培伟律师见证并出 具了《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律师认为,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 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 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