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南 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9 号),南京腾亚精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100,000 股,并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 发 行 股 票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的 54,300,000 股 增 加 至 72,4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55,232,44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 例为 76.29%;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7,167,55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72,400,000 股,未发生变动,其中:有限 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49,03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7.73%,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为 23,36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2.27%。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4 名,分别为南京建邺巨石科创成长基金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邺巨石”)、南京紫金巨石民营企业纾困与发展基 金一期(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紫金巨石”)、苏州合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合韬”)、南京翱翰睿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南京翱翰”)。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 公告书》中做出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及减持 意向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股东建邺巨石、紫金巨石、苏州合韬、南京翱翰承诺: “1、自本企业对发行人完成增资扩股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36 个月 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 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 关经济损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 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未对 其进行违规担保。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 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26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6,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9.3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4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序 股东名称 份总数 售数量 备注 号 (股) (股) 1 南京建邺巨石科创成长基金(有限合伙) 2,400,000 2,400,000 南京紫金巨石民营企业纾困与发展基金一 2 1,600,000 1,600,000 期(有限合伙) 3 苏州合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00,000 1,600,000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序 股东名称 份总数 售数量 备注 号 (股) (股) 南京翱翰睿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4 1,200,000 1,200,000 伙) 合计 6,800,000 6,800,000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 49,037,500 67.73% -6,800,000 42,237,500 58.34% 份 其中:首发前限售 44,050,000 60.84% -6,800,000 37,250,000 51.45% 股 高管锁定股 4,987,500 6.89% 4,987,500 6.89% 首发后限售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 23,362,500 32.27% 6,800,000 30,162,500 41.66% 份 三、总股本 72,400,000 100.00% 72,400,000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狄正林 卞睿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