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亚精工: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7-27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南
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在查询公司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议案》以及相关资料,认为本次增加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符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求,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
价格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以及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租赁系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
联方开展的交易,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冯维波 王兴松 安礼伟
戚海平
2023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