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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源环保: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2023-06-30  

                                                    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天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3-059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虽然已对各方权利及义务、违约
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合同履行中存在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
响造成的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合同的签署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若合同顺
利履行,有利于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相关项目利
润的贡献目前尚无法准确预计,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请以公司经审计财务报告
为准。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以下简称“公司”)与
中联宏信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共同与武定县城市建
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武定县签订了《楚雄州武定县城污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
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暂估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贰亿伍佰捌拾陆万伍仟捌佰捌拾陆元整(20,586.5886万元)。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无需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发包方介绍

  公司名称:武定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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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狮山镇中心街19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明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32968858789XY

     营业期限:2009-06-04至2029-06-04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多渠道融资用于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建设项目
的选项、开发;负责县城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的开发、建设、运
营、管理;对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或部门社会事业项目进行投资开发;承担政
府授权的土地资产经营、储备、房地产开发。

     武定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武定县财政局,公司认为其
在交易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方面的风险较小。上述当事人与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类
似交易情况。

     (二)联合体成员

     公司名称:中联宏信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仁路387号2栋5层506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5,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新艳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84567066J

     营业期限:2009-02-06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
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
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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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施工专业作业;测绘服务;
人防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文物保护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技术服务
(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
育培训活动);基础地质勘查;规划设计管理;招投标代理服务;环保咨询服
务;消防技术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
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
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中联宏信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资质与履约能力,与公司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楚雄州武定县城污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

  2、工程地点:武定县城区及周边村庄。

  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楚发改资环〔2022〕419号。

  4、资金来源:地方自筹、申请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

  5、工程内容及规模:建设Ⅱ级钢筋混凝土承插污水管67626m(含错接更换
736m),PVC-U出户污水管道(DN100)60500m,排水铸铁管500m,钢筋混
凝土污水检查井2117座,钢筋混凝土污水沉泥井1843座等。

  6、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实施,即项目设计、采购、施
工一体化。承包人将作为本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本项目的设
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二)合同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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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个月,其中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包含评审及修改完善时间),施
工工期2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三)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合同价由建安工程及设备费和设计费组成,暂估签约合同价约人民币
(大写):贰亿伍佰捌拾陆万伍仟捌佰捌拾陆元整(20,586.5886万元)其中:

      (1)设计费(含税):设计费综合费率2.00%;暂估金额:人民币(大写)
肆佰零叁万陆仟伍佰捌拾陆元整(403.6586万元),设计费的结算价=经审定
后的建安工程费×设计费报价(费率2.00%)。

      (2)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建筑安装工程费优惠后的费率99.7%;暂估
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亿零壹佰捌拾贰万玖仟叁佰元整(20,182.93万元)。

      2、合同价格形式:最终工程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及本合同约定的计价规
则进行结算,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
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

      1、施工总承包工程费用年利息6.5%,回报自项目通过完工初验之日起计算。

      2、在项目完工后12个月内开始付费,在10年付费期限内还本付息,采用等
额本金的方式支付。

      3、第一次付费时点为项目完工后第13个月的10天内,以后9次每12个月支付
一次,以此类推。

      4、当期支付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费用及回报=施工总承包工程费用总额/10+当
期实际占用资金余额*6.5%

      其中:当期实际占用资金余额=施工总承包工程费用总额*(10-已付费次数)
/10

      5、首次付款时,若未完成竣工结算审计的,暂按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的
金额,作为首次付费计费基础,最终以结算审计结果为准并作相应调整。

      6、逾期未支付工程款及利息的,则自该等款项到期之日起至其全部获得清
偿之日止,该等款项按年利率10%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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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结算方式

  (1)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42天内向工程师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
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

  (2)工程师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发
包人应在收到工程师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

  (3)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28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
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
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29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

  (4)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

  (六)违约、索赔和裁决的主要条款

  1、发包人违约

  发包人发生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
知后28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有权暂停相应部位工程实施,发包人
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
的利润。

  2、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逾期每日以本合同工程款总额为基数
按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从向承包人支付的工程款中予
以扣除。

  (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违约责任:若承包人将工
程整体转包,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每发现一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仟元,同时承包人
还应负责将不合格材料和设备更换为合格的材料和设备。

  (4)如果建设期内出现承包人因项目资金等问题而造成工程停工及工期严
重拖延,超过30日的,发包人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发包人原因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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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承包人进行清算退场,并委托另外一家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完成剩余工程,
新施工企业进场前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已完成部分工程款。

  3、争议的解决程序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
诉。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之日
起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
促进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公司将根据本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收入
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以经审计财务报告
为准。

   2、本合同的签订有助于公司在环境综合治理与资源化领域深入发展,巩固
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3、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
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4、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上述合同的顺
利履行。

   五、风险提示

   鉴于本项目工期较长、工程内容较多,可能受到气候、外界人力或不可抗力
等因素的影响,使得该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具有一定的风险因素,对公司当期的
经营业绩将会产生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中联宏信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与武定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
的《楚雄州武定县城污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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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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